欧冶云商:承接的物流资产或系“暂时托管” 置入置出后获偿2千万元

回溯历史,2019年,湖北康乾工贸有限公司等公司以其对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向彼时系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云商”)的旗下公司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冶保理”)办理保理融资合计1.18亿元,上述保理业务涉嫌诈骗。欧冶保理由此就该案件计提2019年信用减值损失9,791.02万元,令人唏嘘。

问题尚未结束,欧冶云商另一子公司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物流”),向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旗下子公司曾租赁铁力路229号,用以开展物流业务;2016年10月该物流资产被划转给欧冶物流;而后2020年欧冶物流通过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方式,又将铁力路229号物流资产转回给欧冶云商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该物流资产被“转来转去”背后,欧冶云商获得两千万元的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赔付,并计入2019年的营业外收入。而关于上述铁力路229号的资产划转,公开信息显示,前述资产划转或实质系替控股股东“资产托管”,信披现疑云。

此外,欧冶云商声称其子公司投入人力物力组织相关违章建筑拆除等工作,并将相关成本费用,计入欧冶云商控股股东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钢”)向欧冶物流支付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补偿款中,而在与租户的土地租赁纠纷中,欧冶物流却表示拆除违建建筑与其无关,令人困惑。

历史上,欧冶云商控股股东中国宝武旗下子公司租赁铁力路229号,用以开展物流业务。2016年10月,中国宝武将铁力路229号物流资产,划转给欧冶云商子公司欧冶物流。后于2020年欧冶物流通过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方式,又将铁力路229号物流资产转回给欧冶云商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

1.1 2017年子公司欧冶物流向三冠钢铁租赁铁力路229号,以开展仓储及物流业务

据欧冶云商2022年10月21日签署的招股书(以下简称“招股书”),欧冶物流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是欧冶云商的控股子公司。欧冶物流主要从事云仓和运帮业务,属于欧冶云商物流服务板块。

2016年,欧冶物流拟计划开展智慧仓库仓储及产成品物流业务。2017年2月,欧冶物流与上海三冠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冠钢铁”)签署《场地租赁合同》,三冠钢铁将其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229号场地(以下简称“铁力路229号”)出租给欧冶物流,租赁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为633.15万元/年。

根据该《场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限内规划发生重大变化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解除合同的相关事项;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当年度月租金及月物业管理费之和的6倍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如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补足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2 2017年控股股东子公司上海五钢吸收合并三冠钢铁,成为上述房产的出租方

据招股书,2017年8月,因上海五钢吸收合并三冠钢铁,上海五钢、三冠钢铁及欧冶物流三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合同的出租方变更为上海五钢。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2022年10月21日,中国宝武是欧冶物流的控股股东,上海五钢是中国宝武控制的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即上海五钢是中国宝武旗下子公司。

1.3 2019年10月,上海五钢与欧冶物流解除租赁合同并赔款2,000万元

据招股书,2019年10月11日,因上海五钢经营需要,欧冶物流与上海五钢签订《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双方同意解除原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上海五钢向欧冶物流支付原合同租赁提前终止补偿款2,000万元。

1.4 称系根据实际成本确定补偿金额,不存在控股股东向欧冶云商输送利益情形

据签署日为2022年9月30日的欧冶云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回复”),深交所要求欧冶云商说明,欧冶物流租赁场地用途,租赁提前终止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具有合理性,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向欧冶云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对此,欧冶云商解释称,上海五钢和欧冶物流根据欧冶物流在该合同项下已经发生的实际成本,作为租赁提前中止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租赁提前终止补偿金额的确定方式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协商确定,不违反合同约定。欧冶物流承租该场地后投入了场地升级改造成本、租金成本及日常运营成本,但由于出租方的原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因此补偿金额覆盖欧冶物流前期支付的场地租金以及投入的场地升级改造成本和日常运营成本具有合理性,控股股东不存在向欧冶云商输送利益的情形。

1.5 宝钢物流曾租赁铁力路229号开展物流业务,2016年将该业务划转给欧冶物流

据(2017)沪0113民初18438号文书,2010年12月20日,三冠钢铁与上海宝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物流”)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三冠钢铁将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XXX号地块(以下简称“铁力路XXX号”)北部区域所有房地产出租给宝钢物流,租赁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16年10月8日,欧冶物流与宝钢物流签订《业务承接及资产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宝钢物流将包括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XXX号场地在内的一系列租赁标的及资产划转给欧冶物流承接。

2017年2月6日,三冠钢铁与欧冶物流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三冠钢铁将上海市宝山区铁力路XXX号场地出租给欧冶物流,租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即三冠钢铁于2010年将铁力路XXX号出租为宝钢物流,而后于2016年10月宝钢物流将其铁力路XXX号场地在内的一系列租赁标的及资产划转给欧冶物流承接,到了2017年2月,三冠钢铁和欧冶物流签署铁力路XXX号的租赁合同,租期为2017年至2021年。

而且,首轮问询回复披露,上海欧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珏供应链”)系2016年承接宝钢物流钢厂生产性物流业务而独资设立,并租赁铁力路229号地块、宝杨路2035号地块、铁山路2号黄泥塘码头及其上相关物流设施用于物流服务。

招股书显示,欧珏供应链原曾是欧冶物流持股100%公司。欧冶物流于2020年12月17日与宝武物流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物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欧珏供应链51%股权转让予宝武物流。2021年8月5日,上述股权变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对比两方披露信息不难看出,上述裁判文书中提及的铁力路XXX号,即是铁力路229号。

由此可见,在2010年,宝钢物流向三冠钢铁租赁铁力路229号的场地开展物流业务,租期截至2020年末。2016年10月,宝钢物流将铁力路229号在内的系列租赁标的及资产划转给欧冶物流承接。为此欧冶物流或于2016年设立欧珏供应链以承接宝钢物流划转的物流业务资产。而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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